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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、清政吏治

作者:村口吴老二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
第一个自然是科举取士,这是最正当的途径。第二个便是荫补。第三个为从军补授。第四个为吏转授。当然,特殊情况下,给国家缴纳一定粮食,也可以授官,相当于变相买官。

“反正朕少有出宫,大多时候都在这方寸之地,你们想要瞒着朕也不是什么难事,对不对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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